“余,过两天校篮球队招人试训,你去吗?”
“听说咱们长角牛队本来谈好的一个球员被爱斯基摩犬队挖走了,这才空出来个名额,机会难得啊。”
身后满头大汗抱着篮球的黑人男生,刻意压低的声音里透着兴奋。
余味茫然的环顾四周。
刺眼的阳光洒在围栏外的老槐树上,透过树叶的缝隙斑驳的照在地面。
不远处的河边,穿着喇叭牛仔裤的白人女孩正站在那里晨读,牛仔裤洗的泛白,这种打扮远不如短裙黑丝来的好看。
余味收回目光,看向破旧的球场。
球场的漆面已经破损起皮,木质的篮板上吊着一个垂下的铁圈。
去年的时候,余味回过一次德克萨斯大学,那起皮的场地,破旧的篮筐已然被拆除。
被拆除的篮筐蓦然出现,就像死去的记忆死灰复燃。
余味这才惊觉,自己……可能重生了。
而现在,也不是2024年。
而是……2006年。
“余,要不你去参加篮球队的招募试训吧,你的球打的都不错,在新生里也算数一数二的了,去试试呗?”
男生继续蛊惑。
余味有些恍惚,校队招人?
好像是有这么回事。
那年刚进入德克萨斯大学的他在同学凯文的劝说下,兴致勃勃的跑去试训,最后灰溜溜的回来了,也没敢告诉任何人,自己去试训过的事情。
凯文?
余味愣住了。
猛的回头。
一个身高两米一左右的男生,瘦高个,有点小帅……
黝黑的脸盘削瘦狭长,如果不是拿着篮球,而是带上安全帽,那就是妥妥的民工。
还真是民工杜。
自己大学的舍友。
凯文·杜兰特。
此时的杜兰特一脸殷切的看着余味,他很喜欢这个从大洋彼岸留学过来的同学兼舍友,因为他和自己一样热爱篮球。
他希望余味能参加校队的选拔,
将来两个人能做队友。
至于余味打的好不好,那不重要,只要自己能带队赢球,教练不会说三道四的。
事实上,长角牛队今年的输赢,也完全看杜兰特的发挥,尽管杜兰特场均能拿到25.8分和11.1篮板,20次拿到30+得分,但长角牛队依然难以靠着杜兰特一人拿到最后的胜利。
像极了杜兰特整个职业生涯的缩影。
余味的球打的还行。
但是仅限于普通人。
和专业的一对比,就明显差了许多,技术可以训练,战术可以学习,但是身体天赋却是无法弥补的缺陷。
“不去了,我还要看书。”
余味摇头拒绝。
“啊?”杜兰特有点懵:“你确定吗,你不是跟我说你是最爱打篮球的吗?我告诉你,这可是难得的机会,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。”
“算了,等会去食堂你想吃什么?我请客。”
“真不去?”
“真不去,我觉得打球这种事,当个爱好就行,又不能当饭吃,我现在把精力放在学习上,以后毕业赚大钱,去Onyx都敢整个套餐。”
Onyx是德克萨斯当地有名的脱衣舞俱乐部。
“你他娘的就惦记着Onyx。”杜兰特啐了一口。
“人总要学会长大,我长大了,懂吗?”
上辈子自己把太多的时间浪费在打篮球上,纯粹的热爱,但也耽误了学习,毕业之后才发现,留学几年自己学了个寂寞。
如果大学好好学,说不定中年创业的自己就不会有那么大压力。
如果大学好好学,说不定能回国之后能够拥有不一样的人生。
如果大学好好学,说不定能成为季羡林日记里的人……
人只有经历过后才会明白。
打篮球能帮自己赚钱?
不能!
这种吃身体天赋的事儿,根本不适合普通人,等到杜兰特进入NBA成为巨星之后,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云泥有别。
当个爱好就好了。
现在的自己,只有努力学习,才是最正确的选择,将来才能有能力去利用重生的信息差赚取更多的钱。
“嘭!”
一束烟花飞向湛蓝的天空,余味下意识的抬头看了一眼。
视线里此时却没有烟花的绽放,而是出现一个淡金色的光幕,上面的字迹让余味猛然怔住。
【单打之王系统已绑定。】
【宿主:余味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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