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8月16日下午三点四十七分,我们接到报案,报案人称在江陵县通往龙湾镇方向的12公里处的路旁,发现一男子手持棍棒殴打躺在地上的受害者,当时躺在地上的受害者左手手臂已经骨折,额头处也有血迹,当目击者开口制止时施暴者并未停止手里的动作,依旧对地上的男子进行殴打。目击者担心躺在地上的受害者有生命危险,于是捡起一根树枝朝施暴者的背部敲去,企图制止施暴者的行为。哪知这时候施暴者突然弯下腰,目击者这一棍无意敲在了施暴者的后脑导致施暴者晕了过去。目击者迅速报了警……”
“等我们赶到的时候受害者已经昏迷,我们立马将昏迷的受害者跟施暴者送往了医院,随后将三名目击者带回警局问话,经过现在三名路过的目击者的指认,你就是那名施暴者,而那名受害者,就是彭超。”
“昨天,在医院的受害人彭超短暂的醒了一个小时,警方也及时地录了口供。”
“呵呵,他怎么说的。”陆寻嘲讽道。
“据受害者彭超口述交代,8月16号下午,受害者彭超与犯罪嫌疑人陆寻,曾经是同一所学校的学生,而且两人也有过矛盾。8月16号的下午,受害者彭超去龙湾镇寻找犯罪嫌疑人陆寻,表示希望和解二人之间的矛盾,受害者提出去江陵县吃顿饭,犯罪嫌疑人陆寻同意了,并且坐上了受害者彭超的摩托车一同前往江陵县。就在行使到一半时,犯罪嫌疑人陆寻忽然叫停受害人者彭超,受害者彭超将摩托车停下后,犯罪嫌疑人陆寻见周围没有人于是将受害者彭超拖到路边进行殴打,受害者彭超全程没有动手一直在防御。犯罪嫌疑人在施暴过程中,用木棍打在了受害者彭超的左手手臂,导致受害者彭超左手手臂骨折,犯罪嫌疑人陆寻并且不止一次用木棍击打受害者头部……”
“以上所述是由受害者彭超口述,江陵县公安局警员笔录,并且全程录音录像……”
“同时我们在受害人身上的采集到了你的指纹,包括凶器上也全是你的指纹。”
“在我们警方为受害者彭超做好笔录后不久,受害者彭超就再次昏迷了,医生说受害者彭超因为外力导致中度脑震荡,就算治好也很有可能会有后遗症。”
“之后,在我们也赶往了龙湾镇进行调查走访,从王至尚口中了解到,你确实是在8月16号的下午两点五十分左右离开的,王至尚问了你原因你没有说,只是说有事,不过王智尚说你当时的脸色不太好,跟他打招呼时阴沉着脸。同时我们也找到几个目击证人,他们亲眼看着你乘坐受害者彭超的摩托车离开的龙湾镇。”
那天下午彭超来找陆寻说薛凤凤出车祸,陆寻去找尚伯说有事要离开,他确实没有说原因,而且彭超带来的消息太让他受打击,所以他才阴沉着脸。
“同时我们也去龙湾镇福利院找过那名叫薛凤凤的女孩,发现她跟正常人一样,并不像出过严重车祸的样子。”
听到这里,陆寻已经不想再说什么了?他明白,自己这是被下套了。
彭超主动找到自己带来薛凤凤不幸的消息,加上龙湾镇的目击证人,随后在没有人烟的空旷地带被拦下,被彭超突然敲了闷棍……接着被做成局,受害者变成施暴者,施暴者变成受害者,还有目击证人,而且不止一个,所有的证据都指向自己,口供,伤情,指纹,鉴定报告……
龙湾镇的证人证词是正常行为,这没什么好说的,特别是王至尚伯伯那里,如果陆寻当时把情况跟尚伯伯明说,事情或许还会有转机。
如今看来,已成死局。
彭超扮演的是受害者,能让他这么干的,只有何兵!
而导火索,是薛凤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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