靠近断崖的树下,大狼打心底感谢生活的馈赠,三个小孩,这不得吃撑。
周榆的到来,却让他意料到变数。
动物对气血的感应比人敏锐,血脉中混杂着妖血的它,更是天赋异禀,它能感觉到眼前人的不对劲。
身体枯瘦,好似大病初愈,可气血满盈,不下三个精壮汉子。
它的感觉是如此敏锐,一眼就看出周榆身体的深处,埋藏着更强的气血,表露出的不过是十分之三。
难不成是以自身为诱饵,来捕杀妖兽的?
猎户以狩猎为生,夏秋两税,比起樵夫和打渔人,都有一定减免,要入猎户籍,得上交一具妖兽尸骸。
大山深处,一般猎户哪里敢去,用诱饵钓出涉世未深的妖兽,再将其围杀,就成了一种性价比很高的方法。
然而妖兽也有灵性,一旦有妖兽活着回去,就会把这个方法传给其它同族,提高生存几率。
大狼前些日子嗅到宝植气息,本打算来探寻一二,为自己的突破添上一剂猛药。
前些日子来,看到两枚红铜果还有一枚未熟,便没有立刻吃下,今日再来看看,恰巧遇上上山孩童。
族里老狼曾说,人之孩童,细皮嫩肉,最为鲜美,大狼虽然天赋出众,有成为化形大妖的希望,但至今还没沾过人血。
如今一次碰上三个,它只感觉是上天开眼,命里有福。
至少刚刚它是这么想的,如今瞧见周榆,它有些拿不准这是福还是劫。
周榆自然不懂眼前大狼所思所想,不过他的爹就是猎户,山中遇到野兽该怎么做,他清楚。
体内充盈的气血给了他底气,没有兵器,他从地上抓起一块砖头大的石头。
他以为要双手,结果石头到了手上,单手就能拿住。只是肌肉被拉的生疼。
气血到位,身体素质没到位,就像游戏一点都不卡,不妨碍机箱冒烟。
趁着大狼被自己吸引注意力,他大声喊道:
“你们快跑,我拖住这头畜生。”
“快!”
他又大喝一声,让三个孩子麻溜下树,朝着山下跑。
大狼转身要去追,下一秒寒毛直竖,身体一侧,一块石头砸了过来,险些砸中。
“直视我,崽种!”
周榆又捡起一块石头,他清楚记得爹说过,人在野兽眼里,也是一种大型野兽,万一陷入和野兽对峙,却不能转身逃,人很难跑得过野兽。
这种生死时刻,唯有抱着以命换命的凶狠,在气势上压过野兽,才能活。
大狼盯着周榆,凶相毕露,但周榆怒目圆睁,没有一丝胆怯。
满身的气血自然流转起来,他只觉得浑身上下都是使不完的力量,别说胆怯,要不是理智尚在,他恨不得扑上咬死这头畜生。
僵持没几分钟,大狼想到逃走的小孩可能引来敌人,犯不着和眼前人,当下要紧的是去取走宝植。
它算的清楚,当下两枚宝植的其中一枚,已经熟透,是最补的时候,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。
看着大狼龇牙咧嘴的退走,周榆心底悬着的石头落了下来。
思绪不再紧绷着,他开始意识到这件事不对劲。
“这里靠近悬崖,那些孩子来这儿干嘛?”
他走向三个孩子爬的树,瞧见树杈上一片金灿灿的树苔,喜上眉梢。
“原来是老金茶,好人有好报啊。”
三个孩子跑的仓促,背篓都扔在树下,里面有些野果子和枝条,他背起一个爬上树,把树杈位置的老金茶全部薅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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