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旭抬头,笑着回应道,“此花五元。”

珍歌从包里掏出一张卡,用着特别绕口的中文说道,“那我买你一天的花。”

“应该是买一天时间。”方旭回应道。

店里不是很忙方旭也就应允了下来。

两人漫步在梧桐大道上,小雨淅淅沥沥的下着,时不时会有一辆疾驰而去的小轿,掀起波波浪花。

珍歌这一路都显得尤为活泼,虽然是双运动鞋,但她好似完全不在意,踩着小水洼,一蹦一跳,时不时回头对着方旭做个鬼脸。

一直走,一直走,直到雨停方旭收起雨伞,珍歌虽有打伞,可衣服还是湿了不少。

“不冷吗?”

珍歌双手背在身后,左一步右一步,然后突然回头对着方旭笑着回应道,“不冷,我们去看鸽子吧!”珍歌用法语说出,倒显得特别流畅。

虽然她说着不冷,但方旭还是出于绅士主义,将外套脱下,给珍歌披上。

六年前,三人在音乐台相识,珍歌背着一把大吉他,坐在音乐台最里面的一个小角落里,那天天气和今日一样,阴沉沉的,但没有下雨。

只是狂风吹的人,脑袋嗡嗡的,方旭和司念还没确定恋爱关系,但那时两人就已经互相喜欢,只是都没好意思捅破那层窗户纸。

进入音乐台,方旭拍了拍衣服口袋里的戒指,那不是什么名贵品牌,但却是方旭一锤子一锤子敲出形状,刻出花纹,亲手做出来。

戒指呈青绿色,一朵莲花包裹着黄色金珠,埋藏在她的墓里。

检票,在小走几步,就到了音乐台,鸽子依旧懒洋洋的在那里休息,只有少数鸽子和人类亲近在一起,吃着五元三包的荞麦谷子。

泉水喷涌,奏响华丽乐章,“司念,我喜欢你!”鸽子飞舞,书写出那少年爱情。

“我们坐亭子下吧!”两人漫步走廊,找了个还算干净的地方坐了下来,今日天气不好,可还是有些熙熙攘攘的人群,或在拍照,或在带着孩子撒谷穗喂着那肥胖的鸽子。

“长亭外,古道边,芳草碧连天。晚风拂柳笛声残,夕阳山外山。”珍歌突然用着很流利的中文,哼唱起这首李叔同的《送别》。

“你中文什么时候这么流利了。”方旭扭头看着珍歌,这才发现她泪眼朦胧的看着舞台,对啊!上次在这里唱歌还是为了,见证我和司念的爱情,此刻却已阴阳两别。

珍歌接着哼唱,方旭坐在一旁,也小声哼哼起,“一壶浊酒尽余欢,今宵别梦寒…”

“你唱的可真难听…哈哈。”珍歌擦去眼泪,摘下帽子,扯下发带,一头金黄碧绿的波浪卷发,好似瀑布一般直流而下。

“没什么音乐细胞,跟着你瞎哼哼。”

“哼哼什么意思?跟唱吗?”珍歌左手举着脑袋,右手拿着雨伞在地上用法语,写着什么话。

“差不多。”

“什么时候带我去看看司念。”珍歌扭头看着方旭。

方旭站起身,回道,“过段时间吧!正好帮白子送一下项链。”

“嗯?司念没有葬在南京吗?”珍歌也起身,站在刚才方旭坐着的地方。

“没,在许昌。”珍歌突然向前一趴,还好方旭接的快,“OK,那现在要骑大马喽!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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