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沈大叔,崔姐和廷镐哥的婚礼,还有几天就到了,你还去当伴郎吗?”

“我现在不是单身了,有你这小狐狸,我还当什么伴郎?不当了,以后也不当了。”

这话从沈薛口中说出来,平淡如水,听起来却是莫名的心酸。

是啊!

再也不用当伴郎了。

“那怎么办?”都美霖问。

沈薛想都没想,“我爱徒,任辰,让他去!天天宅在书房,要么泡图书馆,还宅就发霉了。”

都美霖桌前收拾着碗盘,“任辰好几天没来家里吃饭了。”

沈薛没说话,小狐狸一进家门就和他腻歪,任辰能吃得下去吗?

估计以后都不会来了。

“看任辰这样,我也替他着急,他又不喜欢热闹的场合,让他当伴郎,他会去吗?”

“他不去也得去,这是任务!”

沈薛卧在沙发里,看着忙碌的身影,在收拾桌子,高挑的柔软身段,一颦一笑,媚眼如丝,那丝妩媚带着讨好和缺乏的安全感。

沈薛不想要这种讨好,却又不忍心戳破,伤了她。

只见都美霖收拾完桌上的碗盘,走进厨房里开始洗碗。

自来水冲刷着她本就白皙的手,低着头木然,她不确定是不是爱沈薛,就是想和他在一起。

客厅里沈薛往沙发上一躺,就睡着了。

是一阵电话铃声吵醒的。

“镐镐,你小子不打招呼,就跑国外去了,结婚的事也不管,那边情况怎么样?”

“太阳挺大,找个遮阳伞躲躲,你那边晚上几点?”

“刚吃完晚餐,有什么事吗?”

遮阳伞下,李廷镐手里拿着一瓶饮料,已经喝了一大半,脸上红扑扑的,“崔姐和我商量好了,婚礼从简,我父母都不在,你是长辈,各种流程你看着安排。”

甩手掌柜。

沙发上,沈薛坐起,一手拿着电话,一手拍了一下脑门,脑瓜子疼!

又来一个操心的。

“婚礼策划选……”

挂断了。

……

阳光明媚,活着就又赚了一天。

醒目的紫色MINI。

陈书婕找了一个地方,停了车。

开始遛狗。

“大毛!二毛!”

车后门一开,两条阿拉斯加犬依次跳了出来,体型庞大!

一左一右,脖子抖了一下毛,威风凛凛,生人勿近!

三毛四毛陪着嘿咻留守看家。

面前是离她甜品店,3公里左右的一家图书馆。

附近就有一家外国语学院。

早上8点刚开门,这个点没有几个人。

图书馆多功能吧台,管理员见熟客陈书婕牵着狗光临,热情的搭话,“都进来吧!”

陈书婕牵着大毛二毛,这两个货只要吩咐一声,听话得不得了。

看书吧台,是组合式阅读桌椅。

她喜欢这里的氛围,旁边摆着绿植,清静雅致,有好一阵没来了。

走进书架区,这里轻车熟路,她挑了一本有关美学方面的书。

另一本是畅销了数百年的《唐吉诃德》

陈书婕喜欢唐吉诃德,那股子劲儿!

即便全世界都视我为疯子,我也将用一生去追寻我所热爱的事物。

有时候喜欢的事物,往往都是自己不敢做的。

一个文静的人不敢这么疯狂。

“不好意思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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