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始皇知道后非常高兴,立即命徐巿征调童男童女数千人渡海求仙。

在乘船入海的数年中,徐巿等人借入海求仙之名耗费了大量的财物,却没有找到仙人,更没有得到长生不老之药。

当然,秦始皇也找不到言之凿凿的齐地方士徐巿[fu?],他们说,“徐巿[fu?]出海,去为皇帝求仙方,长生不老药。”

秦始皇也想一笑置之。毕竟,大量的财物已经花了出去。

偏偏他长子扶苏也上书。

焚书坑儒,又称“焚诗书,坑术士(一说术士,即儒生)”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、坑杀“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”。

“焚书坑儒”一词出处《史记·卷121·儒林列传》的说法是“及至秦之季世,焚诗书,坑术士,六艺从此缺焉”。

经常被“坑儒”观点引做证据的是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中秦始皇长子扶苏的话(“天下初定,远方黔首未集,诸生皆诵法孔子,今上皆重法绳之,臣恐天下不安,唯上察之。”)

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

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。非博士官所职,天下敢有藏诗、书、百家语者,悉诣守、尉杂烧之。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。以古非今者族。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。令下三十日不烧,黥为城旦。所不去者,医药卜筮种树之书。若欲有学法令,以吏为师。

在秦始皇三十四年(公元前213年),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“郡县制”,要求根据古制,分封子弟。

丞相李斯加以驳斥,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,以私学诽谤朝政。

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,下令焚烧《秦记》以外的列国史记,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《诗》、《书》等也限期交出烧毁;有敢谈论《诗》、《书》的处死,以古非今的灭族;禁止私学,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。此即为“焚书”。

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始皇闻(侯生、卢生)亡,乃大怒曰:“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。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,欲以兴太平,方士欲练以求奇药。今闻韩众去不报,徐巿等费以巨万计,终不得药,徒奸利相告日闻。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,今乃诽谤我,以重吾不德也。诸生在咸阳者,吾使人廉问,或为訞言以乱黔首。”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,诸生传相告引,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,皆阬之咸阳,使天下知之,以惩后。益发谪徙边。

始皇长子扶苏谏曰:“天下初定,远方黔首未集,诸生皆诵法孔子,今上皆重法绳之,臣恐天下不安。唯上察之。”

始皇怒,使扶苏北监蒙恬于上郡。

《史记·儒林列传》:及至秦之季世,焚诗书,坑术士,六艺从此缺焉。

在秦始皇三十五年(公元前212年),方士卢生、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败后,私下谈论秦始皇的为人、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,之后携带求仙用的巨资出逃。

秦始皇知道后大怒,故而迁怒于方士,下令在京城搜查审讯,抓获460人并全部活埋。

西汉末孔安国(孔子十世孙)《〈尚书〉序》亦言:“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,焚书坑儒,天下学士逃难解散。”

西汉刘向《〈战国策〉序》:“任刑罚以为治,信小术以为道。遂燔烧诗书,坑杀儒士”。

同时,秦始皇焚书并未焚烧医学、农牧等技术实用书籍。

话说,秦始皇三十七年(公元前210年)十月,秦始皇第五次东巡,这也将是他人生最后一次东巡。

他自咸阳出发,十一月至云梦;然后,沿江而下,过丹阳,经钱塘,上会稽;途经吴地,沿着海边北上,最后来到琅邪。

深沉辽阔的大海,阻却了这位伟大的皇帝的脚步,却也带给他无尽的遐想。

海天一色,碧蓝如梦。

而海浪声声,从先秦至今,奔腾不息。在琅邪,秦始皇再次见到了方士徐巿[fu?]。

九年前,齐地一群方士告诉秦始皇,海外有神山,山上有仙人和长生不老药,其中就有方士徐巿[fu?]。秦始皇耗费了巨额资金,资助他们出海寻仙山。

过了六年,这群方士不仅无功而返,有些人还私下说秦始皇坏话。于是,秦始皇在咸阳坑杀了那些攻击他的方士。

是为,载入《史记.秦始皇本纪》的“焚书坑儒”。

奇怪的是,当方士徐巿[fu?]再次出现在秦始皇的面前,秦始皇并未惩罚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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