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夫人放心,老奴已安排妥当。”

李嬷嬷是钱氏的乳母,后来又随她进了于府,是钱氏最为信任也是她身边办事最妥帖的人,是以此话一出,钱氏面上的烦躁消了大半,就着丫鬟扶她的手坐回罗汉床上。

她端起茶喝了一口,才慢悠悠问道:“你细说说。”

李嬷嬷吩咐丫鬟叫厨房做一晚鸡粥来,而后回答:“说来也不怪陈良,实在是他们运气不好,天不亮就出去,竟然还被人撞上了。老奴在县衙没见到主事的,但听拿了陈良去的小厮的口吻,应当是个来做生意的富家子。”

钱氏拧眉,不满道:“商贾之流还来管这档子闲事?”

“三小姐惯是精的,听到那几人骑马经过才突然弄出动静,叫那主事的看出了端倪,制住了陈良硬把棺开了。”李嬷嬷解释,“本来陈良一口咬定是死了个婢子,但那主事的不信,追问之下有人说了是三小姐。”

“是哪个不长脑子的说的?”

李嬷嬷知道她会有这一问,接着回答:“是在院里做杂事的来福,听说他受过三小姐恩惠,一激之下就招了。”

钱氏一听,火气蹭蹭往上冒:“好哇!这小贱蹄子果然是那贱人生的,都敢把手伸到我屋子里来了!”

顿了顿,她又问:“那什么来福呢?给我压来!我要亲自听听是何等大恩,让他敢跟我作对!”

李嬷嬷却是摇头:“那蠢货自己跟到县衙里了,说是能做个人证,老奴就自作主张跟县丞打了声招呼,让把他一块押了。不过夫人您放心,方总管已经派人去庄子上看住他的老母亲和小妹了,他是家生子,一家人都在咱们手里,不敢再乱来的。”

“你办事我放心,”钱氏按了按胸口,松了口气,“如此便只剩找到那小贱蹄子了。”

李嬷嬷上前两步,凑得更进,低语:“老奴倒觉得您不必费心找了,带走她的是个富家子,不正好能证实夫人此前准备好的说辞?”

“你是说……”

李嬷嬷点头:“如此,等老爷回来了,夫人只要像先前想的一样,跟老爷说是发现她与外男来往,被您制止后她自己想不开,偷溜出去与那外男私奔了即可。”

“对对,这很合理……那棺材是不是还在城东?现在就叫人把它烧了,权当没发生这事。”钱氏顺着思路,越想越觉得这计划可行,“你再去寻个会仿字的先生仿了她的字迹,给那贱人‘留’封信。那商家子自己要多管闲事,那就都推到他身上,叫他管个彻底好了。总归那小蹄子长了副好样貌,送给他,他断没有不要的道理。”

“正是这个理。老爷为了家里女孩儿的声誉,再气也不能将这事摆到明面上,只能自己咽下。”

“但那贱人养出这么个好女儿,老爷怎么也不可能放过她。”钱氏想到能算计心腹大患宋姨娘,不由得目光炯炯。

李嬷嬷看钱氏心情大好,拿起桌上未动的橘子,剥皮撕经,递给钱氏:“粥还要一会才好,您先垫垫,老奴看您吃了这橘子就去叫人处理那些痕迹,这次定能让您一石二鸟。”

*

又睡了一天一夜,喝了崔大夫的小徒弟端来的粥和药,于莳觉得自己有了些力气,整个人都活了过来。

她探下床,一路扶着家具和墙壁,缓缓挪出了房间。

到了庭院里看见阳光正好,她才意识到已经是日上三竿,住在这小院里的人都在做各自的事情了。

小徒弟抱着些枇杷,笑嘻嘻地向她走来:“姑娘,师父刚教我熬了枇杷膏,剩了这些枇杷,我们一起分了吧?”

说着,就塞了两个给于莳,又搬来两个小凳,示意她坐下。

被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姑娘照顾,于莳多少有些不好意思:“谢谢你呀,你叫我于莳就好。”

“那我就叫你于姐姐好了!”小姑娘手上在剥枇杷,还不忘自己准大夫的身份,嘱咐于莳,“虽然要痊愈还要好多天,但于姐姐你千万记得不能整天都在床上躺着呀!要每天都像今天一样下床走动走动,这样才能好得更快些。”

“好,我知道。”于莳活了二十多年,怎会不明白这个道理,但还是一边做出受教了的样子,一边低头剥起手中的枇杷。

“还有,你可能觉得没什么胃口,但是饭还是得吃,我给你端来的东西你都要吃光光哦——唔,好酸!”她将剥完的枇杷整个丢进嘴里,却没想到这看起来个大饱满的枇杷酸的掉牙。

于莳见她整张脸都被酸得皱成一团,忍俊不禁,觉得这小徒弟可爱的很。

“于姐姐你快别吃了!”小徒弟缓过神来,赶忙按住她剥枇杷的手,噘嘴道,“师父也不知道哪里买来的枇杷,也太难吃了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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