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马宝国的追求我一直犹豫不决,心怀忐忑。他让我想起了王强,想起了那份青涩而又暖洋洋的爱恋。

曾经,王强给了我很多的期盼,给我艰难的岁月以希望和勇气。他那大哥哥般的爱,抚慰了我幼小的心灵,他教给了我很多的东西,打开了我心灵最初的懵懂世界。他教会了我如何看世界,如何走进知识的海洋,如何用有限的大脑,去翱翔于无边无际的宇宙。他是我的启蒙老师,也是我的人生导师。他比我大不了几岁,我却觉得他无所不知,无所不能。他为了我跟恶霸打架,他替我做事,替我劳累,陪我放牛,帮我挑水,他像一根定海神针一样插在我的心脏中,永世让我难忘。我们从小青梅竹马,他像大哥哥一样照顾着我。他帮我遮风挡雨,像雨中的一把伞给我以安康,像江河中的小船,渡我到对岸。虽然,最终我没能在他的庇护下,安然成长起来,可我真的很渴望回到有他的日子里。我不知道他是否已经把我忘记了?是否对我很失望、很痛心?是否对我怀恨在心?是否把我当成一个坏女人,一个不干净的女人?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,他没有给予我任何的帮助,一直躲着不肯见我,可我对他没有一点恨意。在我的内心深处,他依然很完美,英俊、潇洒、头脑又聪明,又很有胆识,依然是我心中最理想,最值得托付的人。

我时常梦见和他在一起的日子,尽管很短暂,可却很甜美。梦见我躺在他的怀里,有时哭,有时笑,有欢乐,有悲伤。躺在他的怀里,我是那么的平静,那么的听话,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绵羊一样,嗅着他那狂跳的心而懒洋洋地睡着了。我在他面前完全是真实的,他在我面前也一样,都不用为了彼此而装扮。我穿着破破烂烂,满脸是灰尘,手脚沾满了泥土,只要出现在他面前,他就很高兴。他牵着我的手,就像哥哥牵着妹妹的手一样温馨。我们之间的爱情不像是爱情,又远胜于爱情,不仅有浓情蜜意,更有手足亲情。我是花朵,他就是给我提供营养的枝干;我是鱼,他就是水;我是月亮,他就是地球。我记得他背着我的情形,就像小女孩骑在父亲的背上一样温暖。他用手捧起井里的水让我喝,替我摘掉头发上的稻草,帮我把鞋子穿上,抱着我走过泥泞的土路,替我揉酸痛的大腿……他替我做了太多太多的事,怎么回忆也回忆不完。他一直住在我心里,就像我的一半心脏是他给我的一样。我从不敢在别人面前提起他,可是我真的很想念他,有时候梦见他,我真的哭得两眼发红。我越来越想念父亲,也越来越想念王强,好几次我都想回到那个令我伤心、痛苦之地,我多么想再一次见到王强啊。

很长一段时间,我以为我已经把王强给忘了,可当我再次想起他的时候,总也忍不住抽泣,我不知道那是欢乐的泪水还是痛苦的泪水。我记得他的点点滴滴,记得他如何教我识字,如何拼音,如何查字典,如何背诵《乘法口诀表》。他读我写的故事,我也读他写的故事。我尤其记得他有一篇作文——《我可爱的妹妹王萌》,他把我写得那么美丽,那么欢乐,那么聪慧,作文里对我的赞美之词,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。我在他眼中真是公主、仙女般的人物。他惟妙惟肖的描写,深深地镌刻在我的心中。他这篇文章还得了一等奖,我甚至都能把文章背下来。说起我跟王强的故事,我觉得十天半个月也说不完。我好像记得每一件和他在一起的事,甚至和他吵架我都记得清清楚楚,记得他牵我用的是左手,还是右手……

其实,这些年我一直不敢恋爱,甚至都不敢和别的男人太过亲密接触,多半是因为我心中依然还有一个王强。也许,那个时候,我并不懂什么叫真正的爱情,但我知道,我对他的感情要比爱情可贵得多,高贵得多。所以,这些年来,我虽然没有再见过王强,也没有再听到过关于他的任何消息,但我还是无法忘记他,无法忘记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日子。直到现在,我对爱情的理解,可能依然很朦胧,依然很幼稚,可我就觉得王强好,就觉得我很爱他。如果他不嫌弃我,我依然会抛弃一切,义无反顾地去找他。

马宝国对我的热情依旧不减,他频繁地出现在我工作的店里,等着我下班,还跑到我住的地方来找我。说实话,我对他并没有什么反感,但也谈不上喜欢。毕竟,我不敢轻易得罪他,毕竟他曾经帮过我一个大忙。面对这样的情况,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。每次见到他,我都感到有些害怕,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。尽管如此,我还是感激他当初的帮助,所以我也不想直接拒绝他的好意。

当我十八岁生日那天,他买了一束很大的玫瑰花送给我,还强行把我拉上他的摩托车,载着我去了一个游乐场,陪我玩了一整天。我对那天的记忆还是蛮深刻的,刚好也是暑假。我们在逛公园的时候,一个小女孩手里抓着一把玫瑰花,他强行把马宝国的衣角拉住,一个劲地叫着:“哥哥,哥哥,买朵玫瑰花吧,送给姐姐,姐姐肯定喜欢。”

“怎么卖?”马宝国停下脚步,有点不高兴地问。

“十块钱一朵。”

“这么贵。”听到小女孩说十块钱一朵,马宝国就很不耐烦,觉得小女孩这是在宰客,而且是小孩子宰大人。那个小女孩看起来也就六七岁的样子,虽然穿着很干净,可看她瘦弱枯黄的脸和细小的胳膊,一看就知道她是营养不良。马宝国觉得她肯定是受人指使的,是在利用人的同情心捞钱。他向小女孩投去鄙夷的眼神,一脸不高兴地叫着:“太贵了,太贵了,不买。”

“不贵,不贵,买一朵,姐姐肯定喜欢。”可小女孩还是不依不饶地叫着。

“不买,不买。”马宝国一边喊着,一边拉着我的手往前走。

“买一朵,买一朵,姐姐肯定喜欢。”小女孩也不理会马宝国的叫唤,就一直跟在他屁股后面,不停地向他喊着。反正最后还是买了一朵,不买小女孩就一直追着你,一直在你耳边喊着:“买一朵,买一朵,姐姐肯定喜欢。”

我记得那天她一直跟着我们走了好几条路,拐了好几个弯,就是不肯走开,像一头倔强的毛驴跟随着它的主人一样。马宝国被她气得脸都绿了,还扬起手来威胁她:“再跟着,我就给你一巴掌。”可小女孩就是不走,一脸阴沉地跟着,叫喊着。小女孩可能对这样的事情早已经历过多次,早就自己摸索出应对的策略。她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手,跟在马宝国的身边,离开他两步,既不太靠近,也不离得很远。她像一位心灵大师,把男人琢磨的很透彻,她知道马宝国肯定不敢打她,而且,也一定会为了面子而犯错。马宝国实在拗不过那小女孩,只好乖乖地掏了十块钱。

玩累了,然后马宝国请我去好好吃了一顿。也就是从那天开始,我们算是正式交往了。也正是那一年,他从一个辅警正式进入政府编制内,成了一名名副其实的人民警察。他上班时间相对比我要轻松很多,如果没有应酬,隔三差五他就来店里看我,经常陪我到下班。每次到店里来,他总要随手带点礼物分给我的姐妹们。他经常用直勾勾的眼神盯着我看,仿佛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盯着妖怪一样,搞得我怪不好意思。他还总是偷吃,动不动把我拉到他的跟前,亲我一口,然后迅速放开,又一脸痴迷地盯着我看,我经常被他弄得不好意思。热恋中的他,心中像蕴藏着一座活火山,那灼热的熔岩如万马奔腾,又是大海里的惊涛骇浪,时刻想把我吞噬。

只要一到我休息的时候,马宝国就会兴奋地跨上他那辆酷炫的摩托车,带着我四处兜风。我们仿佛变成了自由的飞鸟,翱翔在城市与乡村之间,尽情享受着风吹过脸颊的感觉。而这辆摩托车也成为了我们探索世界的翅膀,让我们能够去到更远的地方,发现更多美好的风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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